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落实集团采购互联网+战略,强化公开市场运营,在追求“规范、效率、效益”的前提下,以“宽进严选”原则广泛招募入围供应商,通过商城再次充分比价下单以及订单后评价闭环等方法改进,实现共赢。
本次招募产品内容:身份证阅读器、高拍仪、手写板、手写屏。
1.2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3合作方式:入围供应商在电子商城按照《中国联通电子商城福建省分公司公开市场身份证阅读器、高拍仪、手写板、手写屏产品运营规则》(详见附件1)进行运营管理,以福建联通作为签约主体,各级询价单位通过商城公开询价等交易工具完成询价采购(含批量询价、单次询价),签订电子合同。
1.4合作期限:预估2年,期满后根据需求及供应商考核情况可沿用。
2.1 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申请,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申请行为及入围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申请人承诺在招募入围后,须积极配合完成本省组织的产品测试并符合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参与报价的产品均应通过省内组织的产品测试,且测试合格。
2.3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招募截止日,每项招募内容(身份证阅读器、高拍仪、手写板、手写屏)分别至少提供2个销售案例。要求提供合同或订单协议或用户报告(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如提供用户报告则须提供用户报告+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4 须能够提供与所申请产品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申请人注册地非福建省内的,须在福建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在电子商城后续相关询价中选后一个月内在福建成立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
2.6申请人须为本项目至少拟派1名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售后服务人员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与申请人有雇佣关系的合同证明,否则不纳入统计。
2.7申请人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且有能力;承诺拟申请产品具备向福建省所有地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承诺设备初验合格后保修期至少24个月;承诺线上向电子商城提供真实有效的物流配送信息。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2.10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募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募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招募项目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审小组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募代理机构向评审小组提出。
(7)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募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人员在与招募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募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申请人或其人员、招募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募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申请人或其人员在与招募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募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因申请人原因,根据招募人或招募人上级公司其他相关文件(含以往招募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募人招募项目的。
(11)申请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1.通过行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2.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3.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4.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2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该项目合格供应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3.3根据《中国联通电子商城福建省分公司公开市场身份证阅读器、高拍仪、手写板、手写屏产品运营规则》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评价、退出管理。
3.4申请人中选之后将作为合格供应商在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作为后续同类单项项目的询价人选。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在网上发售招募文件。
4.2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在“寻找商机”按钮进入,选择报名本项目,经招募代理机构确认费用到账后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下载招募文件。【未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应答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2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4.4招募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募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19050652102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使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本项目采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指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
5.2.2 未按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本项目采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涉及);
5.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外网接入平台(www.uni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募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招募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系人:叶海燕
电话:0591-87529682 18559116900
传 真: 0591-87520706 邮 编: 350003
电子邮箱:fjrzzb_1@qq.com
项目负责人:王红兰
电话:13285029977
招募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8月19日
发布单位 :福建省分公司 |